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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对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 (2002-3-20 14:44:00)

最近,湖南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本月起,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原使用的相关证明一律废止,全省统一使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范围为:在全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完毕之前,按规定可维持现状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企业;2002年7月1日后,所有具备省经贸委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只留15家,其中有省会长沙2家,其他13个市、州各1家。

来自:互联网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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