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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深圳将执行机动车欧Ⅱ排放标准 (2003-10-25 14:48:00)

南方都市报 从2004年起,深圳将是继北京、上海之后我国执行机动车欧Ⅱ排放标准的第三个城市。深圳市环保、交警部门拟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只有符合较高尾气排放标准--欧Ⅱ标准的车型(汽油车、柴油车)才能被列入目录之中,对于不在目录上的机动车,深圳将一律不予上牌入户。 

据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中心的戴知广工程师介绍,深圳即将推出的目录并不是自行制定的,而是套用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车型目录,并将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目录颁布情况进行实时更新。他表示,深圳的进口车较多,对于未在国家环保总局目录上的部分进口车,只要其尾气排放达到了欧Ⅱ标准以上,且能够提供国外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也可以进入深圳的目录。    

来自:互联网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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