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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形成四种汽车金融服务模式 (2004-3-24 14:46:00)

新华社

近年来,汽车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汽车产业已跨入持续高增长时期,并将在未来3~4年内释放500万辆以上的消费潜能,即保持20%~30%的年消费增长率。金融服务对汽车产业的参与和渗透,是汽车产品流通和消费的润滑剂,对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位于甘肃兰州的西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卫健认为,目前我国已形成四种汽车金融服务模式:

一、由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构建的汽车消费按揭贷款。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开办这项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机构,约占全部汽车信贷总量的95%。

二、由汽车厂商直接构建的分期付款的服务模式。早期在我国是由经销商或厂商直接组建的销售部向客户提供分期付款,后来转换为由汽车集团财务公司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并向其提供分期付款,但范围仅限于本集团所生产的汽车产品。

三、租赁公司介入的汽车金融租赁服务模式。由于自身的业务操作特点,金融租赁公司在业务开拓上着重面向法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租赁服务,而很少涉足个人汽车融资服务领域。

四、由其它机构多方面合作构建的金融服务模式。例如在上海,由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牵头,成立了“上海汽车金融服务网络协会”,形成了汽车信贷的联盟。

来自:互联网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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